天幕:武帝,这嫁妆给我我也行 - 第112章 红薯之父陈振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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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【他是华夏最伟大的“小偷”!他是华夏古代的农业英雄!
    他冒死偷回来的粮种,让华夏从明末七千万人暴增到清末的四万万人!】
    【他就是华夏红薯之父陈振龙!】
    天幕下所有人停下了动作,他们现在急迫想知道陈振龙偷来何物?
    他们现在能不能得到,他们佩服刘直、宋大顺这些人的气节,他们就像戏曲话剧中的人物一样。
    但更多的的百姓关心的是吃饭问题,仓廩足而知礼节,都吃不饱饭,气节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太虚无了。
    秦始皇时期
    “多少?四万万人?”
    嬴政紧紧的盯著天幕,如今大秦也才一千万左右人口,此人到底偷了什么,让人口暴增四十倍!
    “来人,找来地图,既然是偷来的农作物植株,看看在何处?”
    “诺!”
    如此植株能让人口翻4、5倍,关係到吃,饱饭的问题,大秦文武均双目死死盯著天幕。
    如此神物,大秦必须得到他,不论他在何处!!!
    ......
    【陈振龙出生於闽地长乐书香世家,年轻时曾考取秀才,后因厌倦科举考试,开始经商,时常往来於闽地和吕宋之间。】
    【陈振龙发现吕宋当地种的红薯,味甜可口、饱腹感强,可以生吃,也可以蒸、煮、烤熟吃,而且连叶子也能吃,並且种植產量非常高。】
    【红薯亩產可达二千多斤左右,比大明国內亩產仅有二、三百斤的小麦和水稻来说,简直是上天所赐的神物。】
    【更让陈振龙痛心的是,这些土著野人种植技术粗糙,就这红薯都有二千多斤的產量。】
    【陈振龙经过多方打听得知,原来征服吕宋的红毛鬼经常遇到粮米不足,於是引入了南美洲的红薯,在吕宋推广种植。】
    多少?
    清之前的古人们彻底疯狂,他们甚至不敢相信,互相之间印证自己是不是没有听错?
    那些各个朝代的记录天幕的人,更是颤颤巍巍的笔都拿不动了!
    天授神物!这些野蛮土著不懂得珍惜,还不好好的耕种!
    “造孽啊,狗屁吕宋竟敢私藏如此神物,二千多斤啊,要有这產量,我的儿他就活下来了。”
    “发兵,必须灭了这吕宋,胆敢窥视如此神物!”
    埋首于田野的普通百姓们,紧紧的握住手中的农具,它可以是农具,也可以是武器,面对吃饱饭的诱惑!
    隱藏在汉民族血脉中的战爭因素觉醒了,他们需要红薯,谁敢阻拦他们,那就打倒谁!
    高宗年间
    李治感觉自己的风疾直接好了,二千多斤的神物啊,大唐还能更上一层。
    如今大唐就算是上好的水田,一年亩產也才不到二百斤,就这还是精耕细作的產量。
    看看天幕吕宋那些野人粗糙的耕种手法,李治就算没耕种田亩,都有一股衝进天幕干掉这帮野人的衝动!
    “传詔,问刘仁轨倭寇打完没?打完了迅速南下,去找吕宋带回红薯神物!”
    传詔小太监拿到詔书之后,立马飞奔而出。
    他生在贫苦之家,不就是因为吃不起饭,所以才进宫討一份活路,飢饿的感觉他至今仍然记得。
    若是当年有红薯,何至於当进宫当太监,谁不想做一个完整的人啊。
    洪武年间
    朱元璋双目血红,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,他是咋想的狗屁“禁海政策”,自从知道老四海贸赚钱,他就策划著名出海。
    如今天幕告诉朱元璋,海外还有如此高產的红薯良种!朱元璋是彻底疯狂!
    “爹、娘、大哥,若是有红薯,你们是不是现在还活著。”
    “重八,放宽心,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红薯带回来。”马皇后握著朱元璋的手道
    “是是是,妹子说的对,吕宋当灭,胆敢私藏如此神物良种!”
    “文忠,你负责这件事,当年你外祖他们怎么没的你也知道,给咱把红薯带回来!”
    “臣遵旨!”
    李文忠眼睛同样血红,他也是苦日子过来的,大明必须得到红薯!
    .......
    【万历二十一年,闽地百年大旱,发生大饥荒,得知家乡饥荒消息的陈振龙內心万分焦急,他要为闽地百姓做点什么,他想到了红薯。】
    【但因为红薯的高產,吕宋土著统治者將其视为“国宝”,明文规定红薯不准出口,偷渡者会被处死。】
    【陈振龙想了很多办法,均被土著发现,多次差点遭遇牢狱之灾,陈振龙钱打点才逃过一劫。】
    【陈振龙最终决定赌一把,他重金买了一根红薯藤,將它偷偷编进了回国货船的缆绳里,他赌吕宋士兵不会去检查,他赌贏了。】
    【回到大明,陈振龙让儿子上书巡抚金学曾,金学曾抱著尝试心態,下令种植尝试,不到一年时间,闽地再无饥荒。】
    【闽地百姓为感恩金学曾,將红薯称为 “金薯”!】
    永乐年间
    “嘿嘿,禁止出口大明是吧?还敢欺辱我大明百姓!”
    朱棣越看,脸上的狞笑越重,他都要被气笑了,走上前拍拍三宝的肩膀。
    “三宝啊,朕记得吕宋是我大明的藩属国吧,你说他们忤逆天朝上国该怎么办?”
    “回稟陛下,臣以为当灭其国,绝其苗裔,纳其土地!”
    郑和语气高昂,字正腔圆的回答道。
    “好,朕等你三宝的庆功酒。老二,你为前锋,给朕踏平此地,有没有问题?”
    “爹,你就等著我的战报吧,咱虽然没大哥读书多,但也知道两千斤代表什么。”
    朱高煦望著地图吕宋的方向嘿嘿直笑,他朱高煦也要试试灭国的爽感。
    吕宋虽然是小了点,但是谁让他们藏有红薯啊!
    万历三年
    礼部郎中金学曾有些不敢置信,天幕中提到的是他吧?
    万历二十一年,按照资歷晋升,且如今朝中无同名之人,所以是我!
    “金薯”两个字將金学曾砸的晕乎乎的,闽地父老的恩情之重,他金学曾受之有愧啊。
    “老金,恭喜啊,被百姓尊称金薯了。”
    “是啊,老金,你可得请客,必须是京城最好的馆子。”
    金学曾听著周围同僚酸溜溜的语气,如同夏天处於冰室之中,那叫一个倍儿爽。
    嘴角难压笑容的道:“请,都去,谁不去就是不给我老金面子!”
    “金郎中,首辅请你过去。”
    门外跑进来一个小黄门喊道。
    原本还想给金学曾省钱的人,瞬间將怜悯之心收回,老金这是要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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