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合院:每天签到,她们都要 - 第六十五章:冯化成至,小人嘴脸
周蓉的世界观,正在经歷一场剧烈的地震。
那瓶来自“神之领域”的sk-ii神仙水,效果是立竿见影的。
仅仅用了三天,她脸上因为常年劳作而留下的细纹和粗糙,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,皮肤变得水润、光滑,整个人,仿佛年轻了好几岁,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光彩。
每天,她都会对著镜子,看著那个越来越美、也越来越陌生的自己,陷入长时间的沉思。
李天华那句“感受一下『现实』能带给你的改变”,如魔音贯耳,让她第一次开始怀疑,自己过去十几年坚持的,究竟是对是错。
就在她內心挣扎之际,她的“爱情”,她的“理想”——诗人冯化成,风尘僕僕地,从贵州追到了吉春。
冯化成此来,本是担心周蓉被家人“策反”,是来捍卫他的爱情的。
然而,当他看到周蓉的变化时,整个人都惊呆了。
他的小蓉,怎么……怎么变得比以前还要漂亮、还要有气质了?
再当他走进周家,看到周家焕然一新的生活条件,闻到从服装厂方向传来的机器轰鸣声,特別是当他从周秉昆口中,得知周家如今的“大靠山”,就是那位名叫李天华的京城知青时,他那颗诗人的心,立刻变得活络起来。
当晚,周家设宴,为冯化成接风。
饭桌上,冯化成见到了李天华。
他看著眼前这个气度不凡、谈吐优雅的年轻人,立刻明白,这就是周家所有变化的根源。
冯化成骨子里,是个极度精致的利己主义者。他收起了诗人惯有的清高与孤傲,主动端起酒杯,向李天华敬酒。
“天华同志,久仰大名啊!”冯化成的脸上,堆满了热情的笑容,“我听小蓉说,您也是文化人,改天,咱们可得好好切磋切磋诗词!”
李天华只是微笑著,与他碰了碰杯,不置可否。
席间,冯化成旁敲侧击,不断地打听著服装厂的规模和效益。当他得知,这个小小的厂子,一个月的利润,就足以抵得上他过去好几年的稿费时,他看向李天华的眼神,彻底变了。
那是一种混杂著嫉妒、羡慕,以及赤裸裸的巴结与討好。
他不再聊什么风雪月的诗歌,而是大谈特谈“文化与商业的结合”,暗示自己这样有影响力的“大诗人”,如果能为服装厂写几篇宣传文章,那效果,绝对是不可估量。
这副急於攀附的嘴脸,落在周蓉的眼里,是那样的陌生,那样的刺眼。
她记忆中那个在山洞里,为她朗诵激情诗篇,视金钱如粪土的理想主义者,仿佛,只是一个幻影。
饭后,李天华藉口散步,来到了院子里。
果不其然,冯化成很快便跟了出来。
“天华同志,留步。”
他搓著手,脸上带著一丝諂媚的笑意,凑了上来。
【叮!新的一天已到来,是否签到?】
【恭喜宿主获得:一支“派克”金笔!】
李天华看著眼前这个斯文败类,心中,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一座亲手挖掘的坟墓。
“冯大哥,有事?”
“咳咳,”冯化成清了清嗓子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,“我听说,天华同志的服装厂,现在规模越来越大,正是需要文化底蕴来支撑的时候。你看,我这个『文化顾问』,你觉得……合不合適?”
说完,他满怀期待地,看著李天华。
李天华笑了。
他拿出刚刚签到所得的那支,在阳光下闪烁著金色光芒的派克金笔,递到了冯化成的手里。
“冯大哥这样的大才,我自然是求之不得。”
“这支笔,就当是我的聘礼了。”
冯化成看著手里这支价值不菲的派克金笔,激动得浑身发抖,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飞黄腾达,名利双收的美好未来。
他没有看到,不远处,窗户后面,周蓉那双,已经彻底冰冷、失望的眼神。
他更不知道,他接过的,不是一支金笔,而是一枚,將他钉上耻辱柱的……棺材钉。
冯化成,如愿以偿地,当上了“光字片青年服装厂”的文化顾问。
他每天背著手,在厂里转悠,对著工人们指点江山,偶尔拽几句酸腐的诗文,好不愜意。
李天华,也对他“礼遇有加”,不仅给他开了每月三十块钱的“高薪”,更是隔三差五地,请他去城里最好的馆子喝酒。
温水煮青蛙,捧杀的艺术,被李天华玩得炉火纯青。
这天晚上,在吉春市最大的国营饭店“松江饭店”的包厢里,李天华再次宴请冯化成。
几杯茅台下肚,冯化成已经有些飘飘然了。
他感觉自己,已经踏入了人生的巔峰。
李天华看著时机成熟,便举起酒杯,对他说道:“冯大哥,咱们厂的生意,现在是越来越好。但总觉得,还缺点什么。”
“缺什么?”冯化成问道。
“缺一首,能代表咱们厂精神內核的,镇厂之诗!”李天华一脸“诚恳”地说道,“放眼整个吉春,乃至整个东三省,能担此重任的,非冯大哥你莫属啊!”
这顶高帽子,戴得冯化成通体舒泰,三魂六魄都轻了三两。
他当即拍著胸脯,大包大揽下来。
“天华老弟,你放心!这事,包在我身上!”
李天华要的就是他这句话。
他一边继续给冯化成灌著酒,一边“启发”他的创作灵感。
“冯大哥,咱们的诗,既要有时代感,又要体现咱们服装的新潮,最好,还能把咱们厂的效益和姑娘们的美貌,都写进去……”
在酒精和虚荣心的双重刺激下,冯化成彻底放飞了自我。
他抓起李天华递过来的派克金笔,蘸饱了墨水,在宣纸上,大笔一挥,一首“惊天动地”的“杰作”,就此诞生。
“啊!喇叭裤,你真带劲,穿上它,属我最年轻!”
“哦!蝙蝠衫,你真时髦,红似火,烧著我的心!”
“机器响,钱滚滚,姑娘们的腰,真勾魂!”
……
诗句粗鄙不堪,充满了铜臭味和低俗的荷尔蒙气息,哪里还有半分著名诗人的风骨。
冯化成写完,还得意洋洋地,摇头晃脑地,大声朗诵了一遍。
他没有注意到,李天华放在桌上的一个不起眼的铁皮文具盒里,一样东西,正在悄然运转。
【“微型录音笔”(一次性道具)】,忠实地,记录下了这一切。
第二天。
《吉春日报》的副刊版面上,一篇署名为“著名诗人冯化成”的新诗——《致光字片服装厂》,被刊登在了最显眼的位置。
投稿人,是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学爱好者”。
这首诗,就像一颗重磅炸弹,在吉春市的文化界,引爆了。
“这……这是冯化成写的?不可能吧!”
“太低俗了!简直是对诗歌的侮辱!”
“为了钱,连脸都不要了!斯文扫地!斯文扫地啊!”
批判、嘲讽、鄙夷……如同潮水般,向冯化成涌来。
曾经將他奉为偶像的文学青年们,纷纷表示与他划清界限。
省作协,更是直接发文,对其进行了不点名的严肃批评。
冯化成,一夜之间,从一个备受追捧的“著名诗人”,沦为了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、人人喊打的文化小丑。
他,身败名裂。
当他失魂落魄地,跑回周家,想要向周蓉寻求安慰时,迎接他的,是周蓉一张冰冷的、不带任何感情的脸,和一份,已经签好字的……
离婚申请书。
添加书签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